大方县正在开展城区学龄儿童信息采集,幼儿园学前班的请及时去交资料
| 招商动态 |2016-05-05
关于开展2016年主城区学龄儿童信息采集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为科学制定主城区2016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2016年主城区学校起始年级就近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决定对主城区2016年学龄儿童信息进行采集、摸底统计,敬请各位家长予以大力宣传、支持和配合。
一、采集对象和地点
1、常住主城区(范围为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凉井村除外)、顺德街道办事处新庄村、金鱼村),在合法公民办幼儿园就读,年满6周岁零6个月(2010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直接在所就读幼儿园进行采集。其他常住幼儿园附近达到上述年龄的适龄儿童,到就近合法幼儿园进行采集。
2、常住顺德街道办事处小路村、白石村、大屯村、龙昌村、新铺村、余石村、岩下村、石墙村儿童分别到小路小学、林福伙希望小学、大屯小学、龙昌小学、新铺小学、余石小学、群力小学、新铺小学或小屯小学进行采集;常住慕俄格街道古城办事处凉井村儿童在凉井小学进行采集。
3、主城区学前班适龄儿童在举办学前班学校进行采集。
4、在主城区学校就读六年级有连续三年本校学籍的适龄少年,由就读学校直接采集。
5、城区(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户籍,在主城区外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进行采集。
二、采集时间
2016年5月10日-6月8日
三、采集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房产部门本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自建房屋的,提供国土部门签发的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签发的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移民拆迁户提供国土部门盖章的丈量土地单原件和复印件及撤迁补偿协议和现实际居住地村(居)委(社区)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城区(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外,县内户籍,在主城区无房产但有固定住所,父母(监护人)有稳定职业人员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证明或合同。
6.县外户籍无主城区房产居民提供大方派出所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7.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人员及企业员工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残疾及孤儿等特殊群体需提供相关能证明特殊群体身份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采集只作为制定划片入学政策的依据,并非入学就读登记。
2.请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支持和配合。
3.信息采集实行备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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